7月18日,天禾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张大林受邀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两家上市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培训。
张大林主任围绕《公司法》修订历程、公司资本缴纳制度、公司董监高义务强化、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方面,结合自己在国企改制、企业投融资和并购项目中所遇到的真实案例,就新《公司法》对国企治理结构及国企作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新《公司法》培训具备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帮助参训人员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修订后的新版内容。大家表示培训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效果良好,极大加深了对新《公司法》相关条款的理解,更好指导公司经营健康发展。
天禾所在30多年的发展中,在国企法人治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已为多家央企、地方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专项、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天禾所将持续为国企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和合规管理、实现国企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张大林
199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至安徽省司法厅所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原名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1999年参加中国证监会与司法部组织的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考试,获得证券律师资格,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天禾所创始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金融证券、公司、合同和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