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林律师 安徽省肥西县人,199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至安徽省司法厅所属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原名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1999年参加中国证监会与司法部组织的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考试,获得证券律师资格,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天禾所创始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 金融证券、公司、合同和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业务。 工作简况 自硕士研究生毕业以来,秉承“诚信、专业、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一直耕作于律师行业。通过近三十年的执业活动和不断学习,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技巧和经验。自1996年起,先后作为发行人(或主承销商)的律师,为安徽红星宣纸股份有限公司(后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壳)、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后为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壳)、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二十家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或发行可转债等提供了成功专项法律服务,并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务创新成果有: (1)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首发时,就其采矿权这一无形资产价值占净资产比例超过20%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排除了其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并直接促成中国证监会修改相关审核标准。 (2)在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首发时,帮助企业制定并实施具有独创性的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此举不仅使得企业建立起了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也因此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和肯定。 (3)在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首发时,帮助企业在股权分散情况下,正确界定实际控制人,使得企业的稳定性和业绩连续性获中国证监会审核认可。 作为资深商事律师,为国企改制、企业的投融资和购并活动提供大量专项法律服务,曾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实业总公司、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安徽省合肥小汽车修理厂等国有企业的改制,安徽益益乳业有限公司与杭州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重组,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购并芜湖仪表厂,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资源储备战略在湖北宜昌及安庆对相关矿业公司展开的购并,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安徽省中小企业协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垦种业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市总工会、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合肥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法人单位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作为诉讼代理人,曾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数地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累计代理过数百件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客户评价和业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