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贤榕 1978年出生,汉族,法律硕士,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管理合伙人、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安徽省律协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第八届安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合肥市科创投资、先进制造业基金专家委员。 主要业绩: 一、常年法律顾问 上市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60098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4)、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60380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87)、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541)、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59) 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 (1)政府及省、市、区国有平台:合肥市国资委、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庐阳产业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央企安徽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外运安徽有限公司、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3)其他:哈工大机器人(合肥)国际创新研究院、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506项目)、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513)、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科中涣防务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柏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科普瑞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中科拓苒药物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合肥微纳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鑫天虹(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32045)、安徽亿海矿山设备股份有限公司(831451)、安徽好思家涂料股份有限公司(872441)等。 基金:担任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政府引导基金、新站基金、科技部新能源汽车基金、科技部国耀基金、安徽省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肥华登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合肥高新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家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证券业务 担任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志邦橱柜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上交所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国风塑业2013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肥三洋201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借壳)、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律师(专项法律顾问)。负责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担任2011年鸿路钢构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荃银高科股权激励计划、2019年志邦家居股权激励计划等专项法律顾问。 担任安徽太平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晟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豚新媒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天虹(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超科电子有限公司等拟上市公司的上市专项法律顾问。 三、投融资业务 近年来为多项政府重大项目引进与资本运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代表项目包括:合肥长鑫项目;建投参与京东方非公开发行以及京东方8.5代线、10.5代线的退出;维信诺合肥项目落地;建投持有安世半导体权益转让;合肥产投承接香港联宝49%股权项目;长丰县引入锦江偏光片项目;巢湖市引入欧菲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