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律师 1979年出生,安徽合肥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内核风控负责人,2002年执业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评定)。安徽休宁县政府法律顾问。合肥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获颁合肥高新区2022年度科创金融奖—优秀机构奖。 主要业绩: 1、IPO首发业务: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律师。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律师。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律师。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发行人律师。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律师。 2、上市公司证券业务: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增发股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律师;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并购重组发行人律师;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并购重组发行人律师;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并购重组发行人律师;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律师;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并购重组发行人律师;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新三板”业务:安徽泰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372)、安徽徽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600)、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477)、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718)、芜湖恒升重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90)、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077)、安徽岳塑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875)、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95)、安徽国通亿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2785)、宁波鸿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180)、安徽天勤盛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986)、安徽金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0738)、合肥神舟催化净化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0379)、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1766)、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3967)等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 4、债券业务:2014年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黄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6年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2017年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期中期票据、2019年安徽省宣城市宣城至绩溪高速铁路专项债券、2019年安徽省肥东县撮镇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专项债券、2019年安徽省肥东县东部新城核心区文创建设项目专项债券、2020年黄山市中心城区公交综合停车场项目专项债券、2021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项目、2021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项目、2021 年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休宁县齐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3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创金融债券、2023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2023年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债券主要负责律师。 5、银行业务: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法律顾问。 6、证券法律事务:安徽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和债券承销业务内核领导小组委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内核小组成员、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外聘专家委员、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联系方式:13956042119(手机) 0551-62620429(办公室) wubolaw@126.com